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常见问题:
1、残疾赔偿金区分城镇、农村标准吗?
2、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不服怎么办?
3、多个伤残等级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
4、伤残等级鉴定由个人委托鉴定,还是通过法院委托鉴定,哪个更好?
5、什么时候去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精神类伤残等级?
6、超过伤残赔偿金年限后还能主张残疾赔偿金吗?
7、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适用事故发生地标准,还是住所地标准?
8、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需要通知责任方和保险公司吗?
9、伤残等级存在参与度时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
二、残疾赔偿金证据: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户口本等。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个案不同,赔偿项目、标准以及证据要求都不一样,切勿机械理解。我们一直认为,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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