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辅助器具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相对较大的一个赔偿项目,也是很多自行 打官司的伤者甚至一些非专业律师极易忽略的一个赔偿项目。

根据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 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践中,哪些可以按照残辅器具主张、可以主张多长时间、 单次残辅器具的配制费用、维修费用、更换周期,都是影响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的重要因素。而残辅器具配制机构有无资质、所出具的配制更换意见是否合法合理符合规范,将是庭审时保险公 司与车方律师与受害人方主要争论的焦点所在。如果没有经验丰 富的专业律师出庭,对方大幅降低残辅器具费用的观点将极有可能被法院采纳。

残辅器具费用有的可以赔偿二十万左右,甚至四五十万, 应当引起伤者足够的重视。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个案不同,赔偿项目、标准以及证据要求都不一样,切勿机械理解。我们一直认为,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有疑问,可付费咨询【添加微信,200元/次】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