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
2019年12月20日起实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
2019年12月16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
(郴中法〔2019〕42号)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及
(闽法明传〔2019〕357号,2019年10月29日)全省各中级法院、平潭区综合实验区法院: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法明传〔2019〕513号《关于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