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萧山区发生一起重型半挂车与人力三轮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碾压的死亡事故,本案萧山交警出具事故证明,未划分死亡责任。事故发生后家属委托杭州某律师事务所处理一审,但一审判决由人力三轮车方承担主要责任,现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满,故而经过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后委托郑君律师全权代理二审。
本案经律师仔细审核,通过技术手段分析事故监控,认为一审认定人力三轮车方承担主要责任不合理,现案件在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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