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顾问单位一驾驶员在衢州航埠发生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未碰撞的交通事故案,伤者本人重伤住院治疗,前期医疗费30多万。本案交警出具了事故证明,未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本案伤者于2020年向衢州柯桥法院起诉要求我方及保险公司先予支付医疗费,经开庭审理后伤者撤回起诉。伤者于2020年年中待治疗终结后再次向衢州柯桥法院起诉,后本案由航埠法庭审理。
郑君律师接手本案后就安排助理律师去交警大队调取了全部的卷宗,根据对卷宗的分析,我方的代理方案是本案与我方无关,提出拒赔的辩护方案。后保险公司的出庭人员也联系我,双方一致确认以拒赔为答辩方案。【这里要说一下,我方虽然提出拒赔方案,但我方内心是确信法院一定会让我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事故双方未发生碰撞,不代表就一定没有过错,更何况本案伤者伤的如此重,如果法院判了拒赔,伤者后半生怎么办,拒赔方案只是一种策略】
现本案已经审结,伤者与驾驶员各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伤者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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