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事故、工伤能否双份赔偿的法律规定

作者:郑君律师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1-20 13:04:5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10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

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

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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